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一、民间借贷是什么
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、公民与法人之间、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。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,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,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。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二、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三、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首先,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(有息借款)也可以是无偿(无息借款)的,是否有偿(有息)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。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。
其次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视为不支付利息”,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,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;否则,一律视为无息借款,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。
再者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以及《若干意见》规定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,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(包含利率本数),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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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,自2021年1月1日《民法典》生效后,更改为:[1] 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条
西夏区是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的一个市辖区,位于银川市西部,地理坐标东经105°49′~106°18′,北纬38°08′~38°52′。西夏区东起包兰铁路,西至贺兰山口轴线(宁蒙界),南临永宁县,北接贺兰县,总面积1129.3平方公里,是银川市三个市辖区中面积最大的。西夏区辖2个镇、7个街道。截至2013年,西夏区共有24万人。2013年,西夏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51.08亿元。西夏区境内分布有拜寺口双塔、滚钟口、贺兰山岩画景区、西夏王陵等景点景区。西夏区地处银川平原西部、贺兰山东麓。地理坐标为位于东经105°49′~106°18′,北纬38°08′~38°52′。西夏区西至贺兰山分水岭,与内蒙古阿拉善左旗接壤,与金凤区为邻,南北分别与永宁县和贺兰县相连,总面积1129.3平方千米。西夏区地貌属宁夏北部平原和山地地貌区,由贺兰山山地和银川平原,由贺兰山山地和银川平原两个地貌分区组成。银川平原又分为贺兰山前洪积倾斜平原、黄河冲积平原两个地貌区。西山东川、西干渠、新开渠、良田渠等绕境,湖沼镶嵌,是西夏区地貌格局的基本特征。